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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危机,给殡葬服务业带来的启示
突如其来的新冠状病毒疫情对部分地区的经济、社会等诸方面提出了严竣的挑战,也对殡葬服务行业提出了严峻的考验。防控就是责任,疫情就是命令,1月25日农历正月初一,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专门听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汇报,对疫情防控特别是患者治疗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动员。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总书记多次召开这次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分析研判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对加强联防联控、药品物资保障、医护人员安全防护、市场供给保障、舆论引导、社会力量组织动员等作出周密部署,无不坚定了我们敢打必胜的信念。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各地殡仪馆、陵园等殡葬服务业,在党中央的号召下,在民政部们的指导下,密切配合,较为出色地完成了患者遗体的运输、火化等工作,殡葬行业的同行们既向党和人民交了一份合格的答卷,也从中获取了宝贵的经验,得到了启示。 一、培养和形成危机管理意识 美国经济大师熊彼特说:危机是"创造性的毁灭",新型冠状病毒突然性的爆发从另一个侧面给我们以启示: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危机风险的社会。仅从这场病毒引发的灾难来看,虽然它是突发性的、大面积的,但毕竟持续时间较长,染疫的病人从发病到死亡有一定的时间性,对殡葬服务行业而言,有一定的时间来做出应急反应。可是,更多的危机是突如其来的,具有极强的不确定性,需要做出的反应也是即刻的。如空难、恐怖事件、重大的群死群伤事件等。危机是潜在的,如果我们危机意识不强,不能防患于未然,就可能在重大的突发性事件面前措手不及,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 此次疫情各地殡葬服务行业的反应总体来说是积极的,如:自1月26日起,天山公墓是民政局就下发通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逝者遗体火化免收费用。同时,为加强运力,已争取天山公墓市指挥部、湖北省民政厅支援,调配了一批殡仪车辆、人员以及防护装具,充实到殡仪馆,提高遗体接运和服务保障能力。此外,各地也相继发布通知进一步对治丧提出了新的规定。一方面确保了逝者遗体的运输火化任务的及时完成,另一方面确保了工作人员和治丧人员的防治感染的可能。如果没有很强的危机管理意识,是很难做出迅速反应的。 启示二:进一步完善法规和政府规章体系 危机管理最重要就是要做到制度化、法治化和科学化。在这场危机中,殡葬服务部门遇到的最大问题之一,就是在处理具体问题时缺乏针对性强,可操作的法律依据。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对在传染病疫情中染疫逝者遗体处理的条款都比较模糊, 一般性的解释为遗体的运输应由卫生防疫或医疗部门承担,但在实际操作中行不通。当然法规制度建设也在与时倶进。如2020年2月1日,民政部、公安部联合下发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遗体处置工作指引(试行)》为殡葬部门作好遗体处理工作提供了操作依据。 尽管如此,在实际工作中还是遇到了大量诸如逝者骨灰处置、遗物焚烧处理、染疫尸体处理,对殡仪职工的培训、防护技术指导的介入时间等一些技术性问题有待改进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灾情事件等对遗体处理的问题依然存在部门间的责任划分、信息沟、通数据统计的口径、详细完整的操作规程、资金渠道以及法定惩罚措施等问题仍未解决或有待完善。这场疫情结束后对逝者的善后工作也十分艰巨,都需要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的支持。建议民政部能够及时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尽快制定与完善疫情、灾情中遗体处理的法规和规章。 启示三:建立完备的应急机制 实践中我们深刻地感受到,迫切需要提高政府的危机处理能力,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使各级管理机构在危机面前真正具备迅速动员、有效反应、协调一致的能力。 第一,要有快速反应的组织机构。当前的应急指挥体系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条块分割。遗体处理的指挥、政策研究以及具体工作由市(县)民政局殡葬管理处和有关殡葬服务事业单位承担,而其中大部分的殡葬事业单位受市(县)民政局领导,接受当地政府的指挥, 市局业务部门与市(县)民政局,殡葬事业单位是业务指导关系,关系不顺,指挥的统一性难以保障,处理问题也较棘手。 第二,要有协调一致的管理体系。危机管理体系中应包含知识系统、信息系统、计划系统、预警系统、指挥系统、监测系统、行动系统、评估系统和复原系统。工作贯穿于危机前、危机爆发、危机结束的全过程,关键在于指挥统一,协调一致。由于处理疫情危机涉及多个部门,遗体处理居次要地位,加上关系不顺, 不同部门间的协调问题十分突出。对这一问题要引起重视,除在本系统内部构建合理、协调的管理体系外,还要求民政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协调机制,使系统完整统一。 第三,要有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 过去我们对这项工作缺乏深入思考,准备不足。所以危机到来,忙乱无措。通过这场灾难,我们急迫需要制定突发殡葬服务领域事件的应急方案,从一般原则到指挥管理体系、部门职责、对灾情遗体的处理方案等。 启示四:形成完备充足的物资储备 危难来临的时候,如果没有相应的物资储备就会临时陷入被动。从这次危机处理的具体情况看,物资保障的基本配置应包括:具有密闭装置的专用接尸车,驾驶室与运尸舱应严格空气隔离,有紫外线消毒灯,配置全球定位系统和通信对讲系统;为殡仪工准备必要的防护用具(包括防护服、面罩、口罩,医用手套、必要时装备消毒面具)和药品、研制便携式可折叠的运尸车;具有防护功能的经济型、环保型的棺木:危机管理的软件开发系统,以及一定数目的资金储备等。有些方面我们已经做的不错,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如这次我们切身感受到的口罩的暂时性短缺等问题。 危机中的殡葬资源整合问题也很重要,它是物资技术储备中的重要一环。殡葬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的殡葬事业单位的人员,技术力量情况,设备设施建设情况了如指掌,并要保证车辆设备、运尸工具、火化炉等基础性设施完好,以合理调用,充分保障。 启示五:进一步加强殡葬协会的建设 在处置疫情、灾情的过程中,政府毫无疑问要唱主角,主导地位不可替代。但应对危机不能单纯依赖行政力量、政治动员。对殡葬服务业而言,今后一个时期要进一步深化殡葬事业体制的改革,政事分开。因此,发挥中间机构——即非政府组织的作用显得日益重要,殡葬行业现有的中介组织是各地的殡葬协会,在日常工作中,它应起拾遗补缺作用,在危机中它又应具有沟通信息,整合资源、协调各方的作用。 实践证明,殡葬协会在危机中不是可有可无的,可做的工作是大量的、具体的。特别是在政策研究、技术研究,资源整合、学习交流和维护殡葬职工在疫情,灾难中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大有作为。 启示六:改进应对危机的职业培训 尽管殡葬行业在引进人才,加强培训,提高素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通过这场危机,我们深刻感到日常的培训在结构,内容方式上存在缺陷,需要及时改进。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培训。在承接病毒遗体火化工作中,稍有不慎,易引发严重后果。因此,有必要在今后的培训课程或培训内容中增加有关应急法规的学习,包括司法解释的内容。 二是加强心理健康的培训。对殡葬职工群体而言,在危机中首先是要克服恐慌心理,科学地、理性地看待突发灾难。其次是要克服抵触心理,坦然面对疫情中公众对殡仪工的躲避和歧视的行为;再次是要克服封闭心理,保持正常有序的工作生活。由于职业的特殊性,灾难面前的殡葬职工心理更加复杂,承受的压力也更大。因此,平时应加强心理健康培训,通过心理训练,有效地克服消极心理,保持乐观自信的心态.妥善处理危机。 三是加强专业技能的培训。据了解,在现有的殡葬服务专业学习中,缺乏处理危机的专业技能课程。包括制定危机处理中的技术操作规范标准等,包括危机中的防护标准防护技术。因此,建议上级部门、专业院校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制定相关教材。我们在工作中要把应对危机的专业技能培训纳入到平时的业务培训体系,以有备无患。(文章源自河北殡葬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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